附件1
2017年民体杯全国民族式摔跤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
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
河南省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郑州大学体育学院
河南省少数民族体育协会
三、比赛时间
2017年11月7日至8日
四、比赛地点
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
五、参加单位、人数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。每队不超过15人,其中: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工作人员1人,男运动员12人。
六、比赛项目
(一)搏克(蒙古族式摔跤)
1.团体
2.个人
(二)且里西(维吾尔族式摔跤)
62公斤级、74公斤级、87公斤级
(三)格(彝族式摔跤)
62公斤级、74公斤级、87公斤级
(四)北嘎(藏族式摔跤)
62公斤级、74公斤级、87公斤级
(五)绊跤(回族式摔跤)
62公斤级、74公斤级、87公斤级
(六)希日木(朝鲜族式摔跤)
62公斤级、74公斤级、87公斤级
七、比赛办法
(一)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绊跤、希日木5个项目的比赛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须采用分组循环赛;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人,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名至第8名。
(二)单项参赛人数不足8人时,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。
(三)搏克团体赛采用“3人轮赛制”;个人赛采用淘汰制。
(四)每名运动员可参加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绊跤、希日木5个项目中的任意一项,搏克项目中的任意一项。
(五)比赛前一天进行称重,称重不合格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。
(六)搏克、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希日木比赛执行国家民委、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颁布的《民族式摔跤竞赛规则》,绊跤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》。
(七)绊跤比赛跤服自备,须符合《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》的规定。希日木比赛跤服、腰带自备;搏克跤服自备,须符合《民族式摔跤竞赛规则》。且里西、格、北嘎比赛跤服由比赛组委会提供。
八、录取名次、奖励
各项目录取前8名,第1名为一等奖,第2名至第4名为二等奖,第5名至第8名为三等奖。个人项目颁发奖牌、证书,团体项目颁发奖牌、证书、奖杯。
九、裁判
正、副裁判长及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其余人员由承办单位根据需要选调。
十、仲裁
仲裁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执行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